專業服務
專業服務:
以生活照顧為軸心及自我照顧之精神,透過專業照顧並有效執行或參與日常生活活動,而非被動成為被照顧者,以增進日常生活獨立功能,減少照顧需求外,另給予相關專業照顧指導,例如:復能照護、社區適應、營養照護、進食與吞嚥照護、困擾行為照護、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及居家環境安全或無障礙空間規劃,進而減輕因往返醫療院所之家庭經濟及人力負擔。
以生活照顧為軸心及自我照顧之精神,透過專業照顧並有效執行或參與日常生活活動,而非被動成為被照顧者,以增進日常生活獨立功能,減少照顧需求外,另給予相關專業照顧指導,例如:復能照護、社區適應、營養照護、進食與吞嚥照護、困擾行為照護、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及居家環境安全或無障礙空間規劃,進而減輕因往返醫療院所之家庭經濟及人力負擔。
服務對象:
1.實際居住於本市,並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有失能情形,包含下列
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。
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。
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(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49歲以下失智症者)
失能身心障礙者。
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(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)
2.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、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或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。服務內容:
專業服務之使用,係以指導個案及照顧者學習自主獨立或照顧技巧,達成訓練目標即予結案,因此,同一專業服務目標,不超過12次(每週至多1次為原則), 並於6個月內完成訓練。個案及主要照顧者應就原服務訓練所指導之內容,於日常生活中加強個案自我訓練,以維專業服務之效益。倘有新訓練目標之需求且為同代碼之照顧組合則需間隔90天,再啟動下一階段新的訓練目標,以循序漸進方式達成訓練與學習成效。
收費補助標準:
根據經濟狀況(一般戶/中低收)在給付額度內給予不同補助(中華民國家庭關懷照顧者總會線上試算程式:長照四包錢,我要試算自付額https://www.familycares.com.tw/try.php)
資料來源:
衛福部長照專區(1966專線)https://1966.gov.tw/LTC/mp-207.html
臺南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https://ltc.tainan.gov.tw/
中山醫大附設醫院-長照2.0復能多元服務計畫https://web.csh.org.tw/web/cshmagazine/?p=11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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